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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公示结束后,项目完成人携带报奖盖章申请,到学院审核、盖章。
第5步:科研部门出具公示函、盖章条
待公示期结束,且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情况下,需要开具公示函的,携带:报奖盖章申请+报奖申请书,至科发院平台条件与成果管理处,领取公示函及盖章条。
第6步:加盖法人章、校章
携带报奖申请书、盖章条,前往当代楼三楼303党政办加盖武汉大学法人章、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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